问题 | 安置房分割根据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已经就此订立了相关协议或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了共同意见的话,我们将会依据这些协议和共识来进行利益份额评估和分派;然而,若在此之前未曾做出过任何关于家庭财产分割的约定,那么我们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一般的原则是,拆迁安置房屋通常是给予被拆迁房产所有者的补偿,除非该配偶双方在婚姻关系中已经明确规定了家庭财产的变更,否则这座房产的所有权将维持不变。 在此前的婚姻关系中,如果某一处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那么在离婚时理应得到公平的分割;但若是该房产属于丈夫或妻子中的其中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离婚时便无法进行财产分割。 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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