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领证前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显然,并不在其中。在结婚领取证书之前,若夫妻中的某一方已经购置了房产,那么这处房产便是该位配偶的个人财产,而非两人的公共财产。然而,如果是在婚姻登记以前,某一方通过借款购得的房屋,在婚后两人携手一同偿还贷款,那么在这个过程中产生的家用资金其实便已归入公共财物的范畴;当婚姻面临破裂之时,负债一方理应对共同偿还贷款部分以及房屋升值带来的价值作出适当的赔偿给另一方。当然,夫妻两个人也可以自行自愿地约定,婚前购买的房屋也可视为公共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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