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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房产只有一个人名算共同财产吗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夫妇婚姻关系存续期内购置的房产,假设并无先前特别签署的书面协议约定,无论在房地产证上注册的仅仅是一位配偶的姓名抑或是两位配偶的姓名,其均被视为夫妇俩的公共财物。然而,若房产在婚前购买,且证书上仅以一位配偶的名义注册,那么则不能算作夫妇共有的财产。关于由双方长辈共同资助购置的不动产,虽然产权不幸登记在某一方子女的名下,此不动产仍可以视为这两方分别依照他们的长辈所提供的资助,各自占有一定比例的所有权,除非双方特意另行约定。假如购得的住宅属于夫妇共有,其中的一方如果有意享有房屋的使用权,可以先咨询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估值,接下来再根据评估结果向另一方提出分配方案;若双方都希望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可双方公平竞争;而倘若双方都无意保留该房产,人民法院将会依法对房屋进行拍卖,依法分配所得款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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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2:5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