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房产增值部分在离婚时的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个人房产的增值部分在离婚时通常是不予分配的,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是夫妻双方有财产协议,约定个人房产婚后共同所有的,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配,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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