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后可以去另一方办理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冷静期过后,办理离婚手续的主要场所通常是婚姻登记机关。
具体而言,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夫妻双方应当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 倘若在这个期限内未提出申请,那么就视为自动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倘若其中一方由于特殊情况而无法前往原先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此时可以与另一方进行协商,共同挑选其他更为便利的婚姻登记机关来办理相关手续。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不同地区的婚姻登记机关在具体规定方面可能会有所差别。 所以,为了确保离婚手续能够顺利进行,夫妻双方必须提前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部门,详细了解相关的办理流程以及要求。 总之,一般情况下,离婚冷静期过后确实应该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然而,当遇到特殊情况时,通过双方协商选择其他合适的登记机关也是一种可行的途径。 这样既能够满足特殊需求,又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离婚手续办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协议离婚,经过离婚冷静期后,小李因特殊情况无法前往原先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小朱认为必须去原登记机关办理,小李则主张协商选其他登记机关办理,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夫妻双方应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一般应去原登记机关办理。 2、若一方因特殊情况无法前往原登记机关,双方可协商选择其他便利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同地区规定或有差别,应提前咨询当地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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