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可以快速办理不用冷静期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国,离婚流程中冷静期是一项重要规定。
从法律层面来看,当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后,就开始启动三十日的冷静期。 在这三十天内,无论哪一方改变主意不想离婚了,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等这三十日规定期限届满后,接下来的三十日内,双方必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要是双方都没在这个期限内申请,那就视为自动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是不受冷静期限制的。 比如说,一方患上了重大疾病,身体状况不允许其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或者一方被宣告失踪,无法与另一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等情形。 但要注意,这些特殊情况是需要有相应的证据来支持的,比如医院出具的重大疾病诊断证明、法院宣告失踪的相关文书等。 总之,一般情况下离婚是需要遵循冷静期规定的。 只有在特殊情况下,且符合法定条件并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的前提下,才可以不适用冷静期。 这一规定旨在保障离婚的合理性和慎重性,避免冲动离婚给双方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机关启动三十日冷静期。期间小朱反悔想撤回申请,引发争议:小朱能否单方面撤回?期限届满后,双方又未在后续三十日内领离婚证,是否算自动撤回也存争议。此外,小胡患重病能否不受冷静期限制也有分歧。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在冷静期内,无论哪一方改变主意都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小朱能单方面撤回。 2、双方未在期限届满后的三十日内申请发给离婚证,按照规定,应视为自动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小胡患重病若有医院出具的重大疾病诊断证明等相应证据支持,可不受冷静期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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