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冷静期满够一方不到场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过程中,冷静期满一方不到场的情形较为普遍。
当离婚冷静期届满时,如果只有一方到达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而另一方未到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离婚登记程序便无法顺利推进。 一般来说,民政部门会严格依照法律要求,将此未到场的情况详细地记录在案。 倘若此后双方依然希望能够离婚,那就必须重新开启离婚程序,再次经历冷静期等一系列相关手续。 在诉讼离婚的领域里,要是一方拒绝到场,法院通常会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作出缺席判决。 然而,这个判决结果并非是随意确定的,而是要依据案件本身的具体事实以及所提供的证据来进行综合考量和判定。 总之,冷静期满一方不到场这一情况,必然会对离婚程序带来影响。 在实际操作中,到底该如何处理,必须紧密结合实际情况,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执行,以确保离婚程序的合法、公正与合理。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协议离婚,冷静期届满时,小朱到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小李却未到场,民政部门记录该情况,离婚登记程序无法推进。后小胡与小丽诉讼离婚,小丽拒绝到场,法院根据情况考虑缺席判决。争议点在于不同离婚方式下一方不到场该如何处理。 案情分析: 1、在协议离婚中,如一方不到场,民政部门依法不能办理离婚登记,若双方仍想离婚,需重新启动程序,经历冷静期等手续,以保障离婚程序的严谨性。 2、诉讼离婚时,一方拒绝到场,法院会依据具体事实和证据作出缺席判决,并非随意判定,从而确保离婚程序合法、公正、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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