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带什么证件才能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办理离婚这件事,得带上这些证件。
首先呢,得有自己的户口簿,这个户口簿可是能证明咱个人的身份以及户籍方面的信息呢,就像是咱身份的一个小标签。 同时呢,还得有身份证,这可是法定的身份证明文件呢,没它可不行。 然后呢,一定要带上自己的结婚证哦,它可是婚姻关系的合法证明。 要是结婚证不小心弄丢,或者是损坏,那可就得赶紧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不然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就麻烦。 再者呢,就是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这个离婚协议书可重要,得明确写出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还有子女的抚养问题、财产的分割情况以及债务的处理事宜等等。 这些都得写得清清楚楚的,不然到时候容易产生纠纷。 在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呢,双方一定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办理。 婚姻登记机关会仔细地对提交的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呢,如果符合条件,就会予以登记,然后颁发离婚证。 要是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是在财产分割等问题上存在争议,那可能就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这就会比较麻烦。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小朱带齐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及离婚协议书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小李却以对财产分割有异议为由拒绝前往办理登记。小朱认为协议已明确财产分割,小李不应反悔,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户口簿和身份证是证明身份信息的必要证件,小朱准备齐全符合规定。 2、结婚证作为婚姻关系证明不可或缺,若缺失需补办,本案中证件齐全不存在此问题。 3、离婚协议书应明确各项事宜,小朱认为协议已清晰,小李反悔可能导致无法协议离婚。 4、因一方不同意前往登记且存在财产分割争议,若协商不成,可能需通过诉讼解决。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