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可以申请几次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冷静期仅能申请一次。
这一制度的核心目的,是引导夫妻双方在决定离婚时能够更加慎重地思考,避免因一时的冲动而草率离婚。 在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都拥有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权利。 这给予了夫妻双方足够的时间和空间去重新审视彼此的关系,以及离婚对家庭和个人可能带来的影响。 当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如果双方没有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就视为双方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婚姻关系的高度重视和慎重态度,它旨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一时的冲动而导致不可挽回的后果。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离婚冷静期制度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操作。 这包括在冷静期内的各项手续办理、申请撤回的条件和程序等。 只有遵循法律规定,才能确保离婚冷静期制度的公正、公平和有效实施,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申请离婚,进入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内,小朱想撤回申请,小李却坚持要离婚,双方产生争议。且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小朱未与小李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 案情分析: 1、离婚冷静期只能申请一次,小朱和小李已进入该程序,就应遵循相关规定。 2、冷静期内小朱有权撤回申请,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旨在让其慎重思考。小李虽坚持离婚,但也需尊重小朱的撤回权。 3、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未共同申请离婚证,视为撤回申请,这体现了法律对婚姻关系的慎重态度,保障了当事人权益。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