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法院传票送达不到本人手里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当法院传票无法直接送达给本人时,便可以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
具体而言,就是在法院的公告栏里张贴公告,同时在受送达人所居住的地方也进行张贴。 此外,还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或者在信息网络等各类媒体上发布公告。 等到公告期满之后,就视同已经完成了送达的程序。 2.法院除了公告送达之外,还会尝试运用其他的送达方式。 比如委托其他的法院来进行送达,这种方式需要与被委托的法院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另外,还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进行送达,但在邮寄的过程中一定要留存好邮寄的凭证,以证明已经进行了邮寄送达的行为。 3.如果因为送达方面的问题,导致诉讼程序无法正常推进,那么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延期审理,或者作出其他相应的处理措施。 这是为了确保诉讼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避免因为送达问题而对当事人的权益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4.作为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应当时刻保持对案件进展的关注。 要与法院保持密切的联系,及时了解送达的情况以及后续的诉讼程序。 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如果对送达情况或者诉讼程序有任何疑问或者不理解的地方,应及时与法院进行沟通和咨询。 案情回顾: 小朱起诉小李,法院传票无法直接送达小李。法院采用公告送达,在法院公告栏、小李居住地张贴公告,还在报纸刊登。同时尝试委托其他法院及邮寄送达。因送达问题,诉讼程序推进受阻,引发能否延期审理争议。 案情分析: 1、公告送达符合法律规定,在规定场所张贴及媒体发布公告,期满视同送达,能保障诉讼程序在无法直接送达时继续推进。 2、委托送达需协调好,邮寄送达要留存凭证,这些都是确保送达有效性的重要措施,避免后续纠纷。 3、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延期审理等处理措施,是为维护诉讼程序合法性与公正性,保障当事人权益。 4、当事人如小李应关注案件进展,与法院联系,有疑问及时沟通咨询,以维护自身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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