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浙江省内可以在浙江异地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浙江省范围内,通常是可以进行异地离婚的。
倘若双方都愿意离婚,并且其中一方在浙江居住满一年及以上,那么就可以向其居住地的法院递交离婚诉讼。 不过,这时候得提供居住证明等一系列相关的证据。 要是采用诉讼离婚的方式,那必须得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像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之类的。 倘若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就只能前往被告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去起诉离婚。 这里要特别留意的是,各个地区在具体的规定方面可能会存在差别。 所以在办理异地离婚的时候,一定要提前去了解当地的法律程序以及要求,把相关的材料都准备齐全,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离婚程序能够顺利地进行下去。 总而言之,在浙江省内进行异地离婚,必须要依据具体的情况,严格按照当地的法律规定和程序来办理,切不可马虎大意,以免给离婚过程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在浙江生活,小朱已在浙江居住满一年。两人均同意离婚,小朱向自己居住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未提供居住证明等相关证据。法院未受理,小朱认为提供证据不应是自己的责任而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浙江异地离婚规定,一方在浙江居住满一年且双方同意离婚时可诉讼离婚,但需提供居住证明等证据,小朱未提供证据,法院不受理是合法的。 2、小朱认为提供证据不是自己责任是错误观念,按规定诉讼方有责任提供证据以证明符合离婚诉讼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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