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登记申请一个人可不可以去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登记这件事,通常来讲是得双方一起去申请的。
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要是夫妻两个人都自愿离婚,那就得一块儿到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那个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登记。 要是只有一方跑去申请,一般来说婚姻登记机关是不会受理的。 不过,如果其中一方因为生病或者其他特殊的原因,没办法亲自跑去办理离婚登记,而另外一方又同意的话,那是可以委托这一方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 在委托办理的时候,必须得提供授权委托书,还有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的材料才行。 总的来说,一般情况下离婚登记确实是需要双方共同前往办理的。 但要是遇到特殊情况,只要经过双方协商并且按照规定的程序去委托办理,也是可以的。 这样就能更好地保障离婚登记这件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欲离婚,小朱称生病无法前往办理离婚登记,小李同意小朱委托他人办理。小朱委托小胡办理离婚登记,但未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等材料,小李与小胡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案情分析: 1、一般离婚登记需双方共同前往,特殊情况经协商可委托办理。 2、委托办理时,按规定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小朱未提供,登记机关不受理是符合规定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