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完离婚又不想离了咋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申请离婚后又改变主意不想离了,具体可以这样操作。
其一,要立刻与负责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取得联系。 向他们详细说明自己不想离婚的情况,并且提交一份正式的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书面申请。 婚姻登记机关会对这份申请进行严格的审查,只要各项条件都符合规定,就会及时终止之前的离婚登记程序。 比如,要确保申请的及时性,不能拖延太久,否则可能会影响到申请的受理和处理。 其二,如果已经进入了诉讼离婚的阶段,那么可以向法院递交书面的撤诉申请。 在申请中要清晰地表达自己撤回起诉的意愿。 法院会对这份撤诉申请进行认真的审查,要是符合撤诉的条件,就会作出准予撤诉的裁定,这样诉讼程序也就随之终止了。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尽管已经撤回了离婚申请或者撤诉,但是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如果双方的婚姻关系状态依然显示为离婚,那么其中一方依然有权利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不过,在这个时间段里,双方都应该认真地思考自己的婚姻关系,不要轻易地做出决定,以免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程序和给彼此带来情感上的伤害。 要知道,婚姻是一件大事,需要双方慎重对待。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胡夫妻二人申请离婚后,小朱改变主意不想离了。若他们是协议离婚,小朱向婚姻登记机关联系说明情况并提交撤回离婚登记书面申请,但婚姻登记机关认为小朱提交过晚不符合及时性要求,拒绝终止离婚登记程序。小朱认为自己并未拖延太久。 案情分析: 1、小朱有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权利,但需符合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及时性是关键审查点。 2、小朱认为自己未拖延太久,这涉及到对“及时性”标准的理解差异,双方可能需要进一步协商或小朱可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来解决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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