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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要回登记所在地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办理离婚手续一般得在婚姻登记的所在地进行。
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对于内地的居民,如果他们自愿离婚,那么男女双方必须一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的地区的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登记事宜。
然而,要是夫妻中的一方离开住所地已经超过了一年时间,在此情况下,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案件,就可以由原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来进行管辖。
倘若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了一年,当一方提起离婚诉讼时,案件就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要是没有经常居住地,那就由原告起诉时被告所在的居住地人民法院来管辖。
所以,不能一概而论地说离婚就一定要回到登记的所在地,而是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到底由哪个管辖法院来处理离婚事宜。
这就需要离婚双方仔细分析自身的情况,按照相关规定来选择合适的管辖法院,以确保离婚程序的顺利进行。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一对夫妻,他们登记结婚后,小朱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小李想要离婚,小朱认为离婚必须回婚姻登记所在地办理,小李则觉得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起诉离婚,二人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婚姻登记条例》,若一方离开住所地超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并非必须回登记地。
2、小朱对相关法律规定不了解,小李若起诉离婚,可依据法律规定选择合适的管辖法院,以推进离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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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8:1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