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过了随时可以领离婚证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情况如下:
1.若双方都未曾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且不存在其他法定事由,便能够领取离婚证。 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时间内,双方务必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 这是一个关键的步骤,只有双方共同到场,婚姻登记机关才会受理相关申请。 2.倘若在这三十日内未进行申请,那么就视为双方自动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这意味着本次离婚申请暂时终止,双方需要重新考虑是否继续离婚程序。 举例来说,夫妻二人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这个规定时间内,携手来到婚姻登记机关。 他们认真准备好相关的材料,这些材料包含了各种证明文件等,以确保申请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仔细审查,确认所有信息无误后,便可以顺利领取到离婚证。 此时,他们的婚姻关系正式解除,开始各自新的生活。 需要强调的是,不同地区在具体的操作流程方面可能会存在一些差别,所以在办理离婚手续时,一定要严格遵循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所规定的流程和要求,以确保整个过程的顺利进行。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申请离婚,经过离婚冷静期后,在届满后的三十天内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但小胡和小丽则未在这三十天内申请,引发争议。小朱和小李提交材料,经审查无误后顺利领证,小胡和小丽的离婚申请被视为撤回。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李遵守规定,共同到场且材料齐全合法,婚姻登记机关按流程给予离婚证,他们的离婚行为合法有效。 2、小胡和小丽未在规定三十天内申请,按照规定视为自动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是法定结果,他们若想离婚需重新走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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