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起诉离婚原告可以不到场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在异地进行起诉离婚时,原告是需要到场的。
因为离婚诉讼关乎人身关系,原告亲自到庭能够更好地表达自己内心的意愿,详细地进行陈述等相关事宜。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比如说,原告由于患病等不可抗力的原因而无法出庭,同时他已经向法院提交了书面意见,并且该书面意见也得到了法院的准许,那么这种情况下原告是可以不到场的。 但要是原告没有到庭,也没有给出合理的理由来解释,那么法院很可能会按照撤诉来进行处理,或者作出缺席判决。 而这两种处理方式都会对原告的权益保障带来一定的影响。 总而言之,在异地起诉离婚这件事情上,原则上原告是应该到场的。 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并且经过法院的严格审查批准之后,原告才可以不到场。 具体到每一个案件中,到底是否需要原告到场,以及如何处理,都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以及法院的具体要求来确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夫妻感情破裂,小朱欲在异地起诉离婚。到开庭时小朱未到场且未给合理理由。小胡作为小朱的律师认为小朱患病但未提交书面意见。小丽作为小李的律师则要求按撤诉处理。小静法官需要作出判定,争议点在于小朱未到场无合理理由时法院应如何判定。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异地起诉离婚原告应到场,无特殊情况且未到场则不符合规定。 2、小朱未到场且无合理理由,又未提交书面意见,按规定法院可按撤诉处理或者缺席判决,这取决于小静法官对案件情况的权衡以及法院的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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