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结婚可以在女方的城市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的明确规定,在离婚事宜中,通常是以被告住所地作为主要的管辖依据。
倘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相一致,那么就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行使管辖权。 这里所说的经常居住地,指的是公民从离开住所地开始,到提起诉讼之时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地方,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公民住院就医的那个地方是不被包含在经常居住地之内的。 由此可见,当出现异地结婚的情况后,如果女方所在的城市既是被告住所地,又是经常居住地,或者男方在女方所在的城市已经连续居住了一年以上,并且女方也同意在该地办理离婚手续,那么就可以在女方的城市进行离婚操作。 然而,如果不满足上述这些条件,一般就需要前往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去提起离婚诉讼。 总之,在处理异地离婚的问题时,必须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合适的管辖法院,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离婚程序的合法、有序进行。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为夫妻,二人异地结婚。小朱(男)欲起诉离婚,小朱认为应在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但小李(女)所在城市是自己的经常居住地,且已连续居住满一年,小李希望在自己所在城市办理离婚手续,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小李所在城市为其经常居住地,若她同意在此办理离婚手续,小朱应在该地起诉离婚。 2、小朱认为应在自己住所地起诉离婚不符合法律规定,应依据实际情况确定管辖法院,以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确保离婚程序合法有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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