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在结婚登记地是否可以办理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夫妻办理离婚登记一般得去婚姻登记地。
不过呢,如果夫妻中的一方离开了婚姻登记地并且连续居住超过一年,那另一方要是起诉离婚的话,就可以由原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来管辖啦。 这里要注意,如果原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样,那就由原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来管辖。 要是夫妻双方都离开了婚姻登记地,并且都住了一年以上,这时候一方起诉离婚,就由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来管辖啦。 要是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呢,那就由原告起诉时被告所在的居住地人民法院来管辖。 所以呀,不一定说不在结婚登记地就不能办理离婚啦,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看适用哪种管辖法院。 那你得跟我说说你所处的具体情况到底是啥样的呀,这样我才能更精准地给你提供帮助呢。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为夫妻,他们在A地办理的结婚登记。之后小朱离开A地到B地连续居住超过一年,小李要起诉离婚。小朱认为必须到A地起诉,小李则认为可在B地起诉,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小朱离开婚姻登记地A地且连续居住超过一年,小李起诉离婚时,应由原告小李的住所地法院管辖。 2、若小李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同,则应由小李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而非必须到婚姻登记地A地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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