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30天后需要两个人到场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冷静期设定为30天,这期间办理离婚登记必须双方到场。
依据相关法律条文,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那一天起,往后的30天内,倘若任何一方改变了离婚的想法,都能够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请求。 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前面所规定的30天期限届满之后的另外30天内,双方务必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 如果在这30天内没有进行申请,那么就视为自动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所以说,在离婚冷静期的30天后,双方一定要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 只有双方都到场,才能够共同完成离婚登记的后续手续,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整个离婚程序能够合法合规地进行下去,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让离婚过程更加严谨和稳妥。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他们到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了离婚登记申请,进入30天离婚冷静期。期间小朱后悔,想撤回申请,而小李坚持离婚,引发争议。冷静期30天届满后的30天内,小李要求小朱一同去领离婚证,小朱拒绝前往,小李认为小朱故意拖延。 案情分析: 1、在离婚冷静期内,小朱有权根据规定撤回申请。 2、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双方需亲自到场领取离婚证,小朱拒绝到场,按照规定视为自动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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