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离婚证现在要一个月的冷静期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民法典》明确规定,从2021年1月1日起,办理离婚登记有一个月的冷静期。
具体的流程如下:倘若夫妻双方都自愿离婚,那么就必须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并且要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离婚登记。 当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那一天起,在接下来的三十日内,如果其中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了,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之前提交的离婚登记申请。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前面所规定的期限届满之后,还有三十日的时间,在这三十日内,夫妻双方应当再次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倘若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申请,那么就会被视为自动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综上所述,现在办理离婚证一般情况下都需要经历一个月的冷静期。 这一规定旨在让夫妻双方在离婚决策前有足够的时间去冷静思考,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做出不可挽回的决定,从而更好地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夫妻二人自愿离婚,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三十日内,小朱反悔不想离婚,欲撤回申请,但小李不同意,认为已签订协议就应继续办理,双方产生争议。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小朱仍未与小李一同去申请离婚证。 案情分析: 1、按照民法典规定,在三十日冷静期内,小朱有权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无需小李同意。 2、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应视为自动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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