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经常在外地怎么起诉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来讲,离婚诉讼通常由原告向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
倘若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相同,那么就可以向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是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了,此时原告就可以向自己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起诉的时候,必须要提交起诉状、结婚证以及身份证等相关的证据。 起诉状一定要明确地阐述诉讼请求,详细地说明事实情况以及理由等。 法院在收到起诉的材料之后,会进行严格的审查。 如果符合起诉的条件,就会予以立案受理,并且会合理地安排开庭审理的时间。 在审理的过程当中,法院会依据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以及所提供的证据等进行调解或者作出判决。 如果能够调解成功,就会制作调解书;要是调解不成功,就会作出相应的判决。 总而言之,起诉离婚一定要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并且要按照法定的程序来进行操作。 在整个过程中,为了能够获得更详细、更准确的法律帮助,建议你咨询专业的律师。 他们能够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更专业的指导和建议,帮助你更好地处理离婚诉讼事宜。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胡是夫妻关系,小朱欲起诉离婚,但小胡下落不明。小朱打算向自己的住所地法院起诉,却被法院告知需先确定管辖权。小朱认为自己住所地法院应受理,法院则表示需按规定确定。小朱提供了起诉状、结婚证和身份证,但法院仍在审查是否符合起诉条件。 案情分析: 1、小朱起诉离婚,小胡下落不明时,小朱向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不应拒绝受理。 2、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进行审查是正常程序,小朱按要求提供了必要材料,若材料完整且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应予以立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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