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离婚协议不满可以在多久内重新起诉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在离婚这件事情上,倘若对离婚协议感到不满,那么在离婚后的一年内,是可以再次提起起诉的。
离婚协议的生效条件是双方都签字,并且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之后。 要是在签订协议之后,察觉到存在欺诈行为,或者是受到了胁迫,使得协议的内容明显有失公平,这种情况下,就可以在一年的时间内,向法院递交诉讼,要求对离婚协议进行变更或者撤销。 不过需要特别留意的是,如果超过了一年才去起诉,法院很有可能不会受理。 具体到每一个案件,都得依据实际的法律规定以及案件的具体细节来进行准确的判断。 要是碰到了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大家及时去咨询专业的律师,这样才能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协议离婚,双方签了离婚协议并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后小朱发现小李在签订协议时有欺诈行为,协议内容对自己明显不公平。小朱在一年零一个月后才想起起诉要求变更离婚协议。法院以超过一年为由,初步表示可能不会受理,小朱不服。 案情分析: 1、按照法律规定,离婚协议生效需双方签字且办理离婚登记。若存在欺诈或胁迫、内容显失公平,一年内可起诉变更或撤销。 2、小朱虽有合理理由,但起诉时间超过一年,法院有权依据规定不予受理,小朱未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权利,在法律上处于不利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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