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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协议签了不执行多久作废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1.离婚协议本身是具有确定性和约束力的文件,不存在所谓“作废”的情形。
2.当一方未能按照离婚协议履行自身的义务时,另一方拥有合法的维权途径。
在离婚后的一年内,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要求对方切实履行离婚协议。
法院会依据具体的案件情况进行公正的判决,以强制力促使对方履行协议所规定的内容。
3.然而,如果超过了一年的时间仍未提起诉讼,对方就有可能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理由进行抗辩。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不会再支持强制履行离婚协议的请求。
4.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等方面的约定,在未被依法进行变更或撤销之前,始终保持着法律效力。
这意味着这些约定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双方都应当遵守。
5.总之,一旦签订了离婚协议,若一方不执行协议内容,另一方应尽快采取法律措施,及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避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导致自身权益受损。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签订离婚协议后,小李未按协议履行财产分割义务。小朱超过一年后才向法院起诉要求小李履行协议,小李以超过诉讼时效抗辩。争议点在于小朱超期起诉,法院是否还会支持其诉求。
案情分析:
1、离婚协议具有确定性和约束力,不存在“作废”情形,小李不履行义务,小朱本有合法维权途径。
2、小朱未在离婚后一年内起诉,小李以超诉讼时效抗辩合理,法院可能因此不再支持小朱强制履行协议的请求。
3、离婚协议财产分割约定在未变更或撤销前有效,双方应遵守,但小朱超期起诉可能导致自身权益难获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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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5:4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