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证据什么时候交上去最合适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离婚证据在法院所规定的举证期限内进行提交是最为恰当的。
通常来讲,举证期限是由法院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形来加以确定的。 这个期限一般不会少于十五日,同时最长也不会超过一个月。 倘若当事人由于一些客观方面的原因,确实需要对举证期限进行延长,那么就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 只要经过法院的批准,就能够适当地延长举证期限。 在庭审的整个过程当中,如果出现了新的证据需要提交,那么就应当及时地向法庭进行说明,并且将这些新证据提交上去。 只有在经过法庭的许可之后,才可以在法庭调查或者辩论的阶段来进行举证。 如果过早地提交证据,很有可能会使得这些证据在庭审过程中过早地被暴露出来,从而给对方留出足够的时间来准备应对的策略。 而如果过晚地提交证据,又有可能会对证据的效力产生影响,甚至会被法庭直接不予采纳。 因此,必须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以及法院的相关要求,合理地安排好证据提交的时间,以确保在诉讼过程中能够最大程度地发挥证据的作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决定离婚。小朱在举证期限开始后的第5日就提交了所有证据,小丽认为小朱过早提交证据,使自己有了应对准备的时间,对小朱此举提出异议。而小朱觉得自己是按照规定在举证期限内提交。双方僵持不下。 案情分析: 1、小朱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符合基本规定。 2、小丽提出异议是因为过早提交证据会让自己有应对准备时间,但这并不能否定小朱提交证据的合法性。法院对举证期限有明确规定,小朱只要在该期限内提交即为合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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