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个人都都同意离婚需要回老家办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协议离婚的办理地点通常是在双方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
倘若两人的户口都在他们的老家,那么就可以在老家进行离婚手续的办理。 然而,要是两人的户口不在同一个地方,也并非不能办理离婚,此时可以在其中一方的经常居住地办理,这里的经常居住地通常指的是连续居住满一年及以上的地方。 所以,并非绝对要回到老家去办理离婚,关键之处就在于要综合考虑双方的户口所在地以及经常居住地等各种情况。 如果双方能够就离婚这件事情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可以提前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像是结婚证、身份证以及离婚协议书等,接着前往相应的办理机构去办理离婚手续。 但如果在办理过程中存在争议或者遇到特殊情况,为了能够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让他们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为你们提供合适的指导和帮助。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打算离婚,小朱户口在A地,小李户口在B地,且两人都在C地连续居住满一年。小朱认为应回各自老家办理离婚,小李则觉得可在C地办理,双方产生争议。两人对离婚本身无异议且已备齐结婚证、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他们户口不在一地,但在C地连续居住满一年,C地为经常居住地,可在C地办理离婚手续。 2、小朱的想法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在双方就离婚达成一致且备齐材料的情况下,可依据法律规定的办理地点办理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