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56天还能办理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离婚冷静期设定为30天,再加上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的离婚登记办理期限,总共是60天。
倘若离婚冷静期变为56天,那么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依然可以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具体的流程如下:当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夫妻双方必须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 倘若超过了30天这个期限,却还没有进行申请的话,就会被视为自动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3.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离婚案件都适用于离婚冷静期。 比如说,其中一方被宣告失踪了,而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况; 又或者是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并且在婚前隐瞒了这一情况,从而导致另一方请求离婚的这类情形,是不适用离婚冷静期的。 4.总而言之,在离婚冷静期以及届满后的规定时间范围内,如果符合相关条件,就可以办理离婚登记; 但如果超过了规定的时间,就需要重新进行申请了。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当时离婚冷静期变为56天。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小朱想办理离婚登记,但小李拒绝一同前往。小朱认为小李故意拖延,小李称还需要考虑。争议点在于小李拒绝配合办理离婚登记是否合理。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夫妻双方需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小李拒绝配合不符合规定。 2、若小李坚持不配合,小朱若想离婚,只能等待重新申请,或寻找不适用离婚冷静期的情形,如小李被宣告失踪或小朱发现小李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等情况来起诉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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