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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政局离婚都是啥流程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1.民政局的离婚流程具体如下:
2.首先是申请阶段。
当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时,就需要一同前往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登记。
在办理时,要提交一系列的材料,其中包括本人的户口簿,它能清晰地反映出个人的户籍信息;
身份证,用于确认身份;
结婚证,这是婚姻关系的重要证明;
还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这份协议书要明确双方对于离婚事宜的各项约定,比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重要内容。
3.接着进入审查环节。
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离婚登记当事人所出具的证件以及证明材料进行仔细审查,同时还会询问相关的情况,以确保离婚申请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4.然后是登记阶段。
如果申请符合离婚的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就会予以登记,并颁发离婚证,这也就正式宣告了婚姻关系的解除。
5.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的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如果不愿意离婚,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并且,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如果双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那么就视为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想要离婚,一同前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小朱提交了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签好的离婚协议书,但到了三十日冷静期内,小胡劝小朱不要离,小朱便想撤回申请。可小李不同意,认为已过了可以撤回的三十日,争议起是否能撤回。
案情分析:
1、小朱在三十日冷静期内想撤回申请,按规定是可行的。
2、小李认为已过撤回期限,但实际是三十日冷静期内可撤回,三十日期满后的三十日双方需申请发证,未申请才视为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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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8 5:2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