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如果联系不上对方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当处于起诉离婚却联系不上对方的情况时,我们可以借助公告送达这一方式来解决。
法院会在诸如报纸等各类媒体上刊登公告,这个公告期时长为60日。 在这60天的时间里,即便对方没有亲自到庭参与诉讼,法院依然能够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审理工作。 2.在审理的具体过程中,如果能够确凿地证实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那么法院将会作出判决,准予离婚。 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起诉离婚必须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通常来说,就是被告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 并且,在起诉之前,我们要提前准备好相关的各种证据,像是结婚证,它能证明夫妻关系的存在; 还有财产证明,用于明确夫妻双方的财产状况; 以及子女情况的相关资料等,这些证据都能够有力地支持我们的诉讼请求。 3.倘若对方在公告期内现身并参与应诉,法院会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妥善处理; 要是对方始终没有出现,法院将会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作出最终的判决。 整个起诉离婚的过程往往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所以我们要有足够的耐心去等待最终的结果。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小朱想离婚但联系不上小李,小朱向小李住所地法院起诉。小朱按要求准备了结婚证、财产证明、子女情况资料等证据。法院采用公告送达,公告期60日,小李未现身。小朱认为夫妻感情破裂,要求离婚。 案情分析: 1、法院公告送达符合程序规定,60日公告期内小李未出现不影响审理。 2、小朱准备的证据有助于法院查明夫妻关系、财产状况和子女情况等事实,若能证实感情破裂,法院可判离婚。 3、若小李在公告期内出现应诉,法院会依法处理,若未出现则依据查明事实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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