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愿离婚可以直接去民政局办理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夫妻双方决定自愿离婚时,办理手续相对简便,可以直接前往民政局。
首先,双方务必携带齐全相关证件,其中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能明确双方的户籍信息; 身份证,用于证明个人身份; 结婚证,这是婚姻关系的重要凭证; 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里面需明确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重要事项的约定。 接着,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该机关会仔细审查双方提交的材料,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若这些材料符合离婚条件,登记机关便会予以登记,并发放离婚证,标志着离婚程序的完成。 值得注意的是,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如果改变主意不愿意离婚了,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而在前述规定期限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如果未申请,就视为自动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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