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愿去民政局离婚当天可以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人们自愿决定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时,通常在当天是可以完成的。
首先,办理离婚的前提是双方都真心愿意离婚,并且对于子女抚养以及财产分割等重要问题都达成了一致的意见。 接着,需要携带一系列相关材料前往民政局,其中包括结婚证,它是证明婚姻关系的重要凭证; 身份证,用于确认双方的身份信息; 户口本,能体现家庭户籍情况等。 同时,还得准备好离婚协议书,这份协议书中要明确双方在离婚相关事宜上的约定。 当这些材料都齐全且符合要求后,提交给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 如果一切顺利,经过审查通过,那么当场就可以领取离婚证,从此结束婚姻关系。 然而,在办理过程中也可能会出现一些情况。 比如,材料不全,可能会导致无法及时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回去补充完整; 或者存在其他问题,需要进一步核实、处理,这就可能使得当天无法完成离婚手续,这时就需要双方另行约定时间,继续前来办理。 总之,只要双方是自愿的,并且材料齐全,那么在当天办理完离婚是有较大可能性的。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二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准备好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和离婚协议书前往民政局。但工作人员审查时发现小朱的户口本信息有误,导致当天无法完成离婚手续,二人为此发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李虽自愿离婚且对关键问题达成一致,但材料存在问题影响了办理进程。根据规定,办理离婚需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户口本信息有误不符合规定。 2、因材料问题当天无法办理,二人需另行约定时间。这提醒人们在办理离婚手续前应仔细核对材料,避免因材料问题耽误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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