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是在婚姻登记地起诉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起诉离婚通常是在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这里要注意,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就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假如夫妻中的一方离开住所地已经超过了一年,而另一方要起诉离婚,这种情况下,案件可以由原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来管辖。 要是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了一年,当其中一方起诉离婚时,就由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要是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那就由原告起诉时被告所在的居住地人民法院来管辖。 不过,这当中也有法律另有规定的特殊情况。 总之,起诉离婚并不是必定在婚姻登记地进行,而是要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到底由哪个管辖法院来受理案件。 这就需要当事人在起诉离婚前,仔细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自己的实际情况,以便能够准确地选择合适的管辖法院,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结婚后,感情破裂。小朱欲起诉离婚,但其认为应在婚姻登记地起诉,小李则认为应按相关法律规定确定管辖法院。小李离开住所地已超一年,双方就案件应由哪个法院管辖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法律规定,起诉离婚通常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本案中,小李离开住所地超一年,符合特殊情况。 2、这种情况下,案件可由原告小朱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来管辖,而非小朱认为的必定在婚姻登记地起诉,应依据具体实际情况确定管辖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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