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汕头离婚需要冷静期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汕头这片土地上,离婚有着特定的规定,那就是需要冷静期。
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指出,当夫妻双方选择协议离婚时,会有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 2.在这三十天的冷静期内,任何一方都拥有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的权利。 这一规定给予了夫妻双方足够的时间去冷静思考,避免在情绪冲动的情况下做出草率的离婚决定。 3.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内,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如果在这个期限内未进行申请,那么就视为自动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4.离婚冷静期的设立,其核心目的就是为了让夫妻双方在面临离婚抉择时,能够冷静地进行思考,充分权衡离婚可能带来的各种后果,从而减少因一时冲动而导致的草率离婚行为,有助于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让夫妻关系在经过冷静思考后,有可能得到更好的修复和延续。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汕头的一对夫妻,他们决定协议离婚。2021年1月1日起开始适用离婚冷静期规定。在冷静期的三十天内,小朱有些后悔,想撤回离婚申请,小李却坚持要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内,小朱拒绝和小李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冷静期内小朱有权撤回离婚申请。 2、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内,由于小朱拒绝前往申请离婚证,根据规定视为自动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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