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 |
分类 | 知识产权-专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假冒他人专利的不当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商品或服务的制造过程及销售环节,涉嫌假冒他人专利的商家会擅自在产品和产品的外包装上标注他人享有专利保护的专利号码; 其次,他们还可能在对外宣传的各类广告以及介绍材料中非法使用其他企业的专利号码,并通过这类方式让消费者误以为该项技术是属于被侵权者所有; 再次,在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时,这些违法商家也会利用他人的专利号码进行欺诈,使对方误以为所设计的技术实际上为对方拥有的专利技术; 最后,他们甚至会制作虚假的或篡改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来进行欺骗。 然而,假冒他人专利这种行为必须同时满足三个基本要件才能够构成犯罪事实: 第一,不能够没有假冒动作的发生; 第二,被假冒的对象必须是非注册厂商已合法取得且真实存在的专利权益; 第三,必须是故意实施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依照我国法律法规规定,无论是法人还是自然人涉及到侵犯他方专利权的行为,都会因此而面临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和刑事追究等三种不同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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