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完去办理离婚需要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办理离婚时,需要携带一系列重要材料。
首先是本人的户口簿,它能证明个人的户籍信息等相关情况; 其次是身份证,用于确认身份; 还有结婚证,这是婚姻关系存在的重要凭证。 2.双方当事人还需共同签署离婚协议书,这份协议书至关重要。 它必须明确体现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让彼此的离婚意愿清晰可见。 同时,在子女抚养方面,要协商好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探视权等事宜; 在财产处理上,要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一致; 对于债务处理,也要明确各自的责任和分担方式。 3.办理离婚手续时,要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登记机关会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只有符合离婚条件的,才会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至此离婚手续才算完成。 若在冷静期内,一方不愿意离婚或者反悔了,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总之,离婚冷静期后的办理流程需要双方认真对待,确保各项事宜处理妥当。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去办理离婚手续。小朱认为只需带身份证和结婚证即可,而小李坚持要按照规定带齐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共同签署的明确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的离婚协议书。两人产生争议,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告知小李的要求正确。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离婚冷静期届满办理离婚手续时,所需材料有明确规定,这些材料是确认双方身份、婚姻关系、离婚意愿、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必要依据。 2、双方应遵循规定准备材料,否则无法顺利办理离婚登记,登记机关会对材料进行审查,不符合条件不会予以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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