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需要在哪里的法院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起诉离婚通常要向被告的住所地法院提出。
这里要注意,若被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样,那就得由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来管辖。 所谓经常居住地,指的是公民从离开住所地开始,到起诉的时候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地方,不过公民住院就医的那个地方除外哦。 2.要是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了,那就由原告的住所地法院进行管辖; 要是原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也不一致,那就由原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来管辖。 3.另外,如果夫妻中的一方离开住所地已经超过一年时间,而另一方要起诉离婚,这种情况下,是可以由原告的住所地法院来管辖的。 4.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各个地区在这方面的具体规定可能会存在差别。 所以呀,在决定起诉离婚之前,最好去咨询一下当地专业的律师,这样能更好地确保诉讼程序能够顺利地进行下去。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小朱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小李欲起诉离婚。但小朱声称自己的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同,应由其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而小李认为应按自己住所地法院管辖,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2、但小朱提出其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同,若其说法属实且符合连续居住满一年(非住院就医情况),则可能由其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需进一步核实小朱相关居住情况确定管辖法院。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