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泰安起诉离婚不同意调解一般多久开庭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起诉离婚这个情形里,如果当事人不同意进行调解,那么法院会在正式立案的那一天起算,在接下来的五天时间内,把起诉状的副本发送给被告。
而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的当天起,要在十五天的期限内提出答辩状。 紧接着,法院在收到被告提交的答辩状之日起,又会在五天内把答辩状的副本发送给原告。 之后,法院会着手确定开庭的具体日期,一般来说会在立案后的三个月内安排开庭。 然而,如果遇到案件本身比较复杂的情况,经过本院院长的批准,这个开庭时间可以被延长六个月。 要是还需要进一步延长的话,就需要上报给上级人民法院并获得批准。 由此可见,起诉离婚后的具体开庭时间是不太确定的,有可能会在三个月左右进行开庭,也有可能因为各种不同的情况而出现延期的情况。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感情破裂,小朱向法院起诉离婚,小朱不同意调解。法院立案当天起算,5天内将起诉状副本发给小李。小李收到副本当日起15天内提出答辩状,法院收到答辩状5天内发副本给小朱。法院应在立案后3个月内开庭,但案件复杂的经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如需再延长要上报上级法院批准。小朱认为这导致开庭时间很不确定,是争议点。 案情分析: 1、法院按照流程操作,每个环节都有法可依。从小朱起诉到开庭的流程设定,旨在保障双方的诉讼权利。 2、小朱觉得开庭时间不确定,这是起诉离婚流程特点。法院需依据案件实际情况确定时间,复杂案件的延期也是为了更好地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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