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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武汉离婚还需要冷静期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1.《民法典》明确规定,我国的离婚流程中新增了30天的冷静期。
2.当夫妻双方决定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时,首先需要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登记申请。
这一申请提交后,便进入了30天的冷静期。
在这30天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夫妻双方必须共同再次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只有完成这一系列步骤,离婚手续才算正式办妥。
3.然而,如果在冷静期内,其中一方改变了主意,不愿意再离婚,那么他/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离婚冷静期规定并非适用于所有在武汉离婚的情况。
如果是通过法院判决离婚,那么就不存在冷静期这一环节。
4.总之,在武汉地区,协议离婚的情况下需要遵循30天的冷静期规定。
如果对于离婚相关事宜有疑问,人们可以进一步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者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妥善保障。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在武汉欲协议离婚,他们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了离婚登记申请。进入30天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小朱不想离了,拒绝和小李再次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小李认为小朱不应单方面反悔,这成了争议点。
案情分析:
1、按照民法典规定,冷静期内一方可撤回申请,小朱的做法是符合规定的。
2、小李认为小朱不应反悔,但这是对法律规定理解不足,在协议离婚冷静期内这种反悔是被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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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9: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