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不在一个地方起诉离婚去哪里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通常来讲,管辖案件的法院是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
不过要是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样,那就要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就好比一对夫妻,其中一方离开住所地已经超过一年时间,而另一方要起诉离婚的话,这种情况下就可以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要是原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也不一致,那就得由原告的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2.比如说,丈夫一直住在A地,并且已经超过一年了,妻子在B地起诉离婚。 如果妻子的住所地就是B地,而且她的经常居住地也在B地,那么就由B地的法院来管辖这个离婚案件。 但要是妻子的住所地虽然是B地,可她的经常居住地在别的地方,那就要由她的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来管辖。 3.总而言之,在处理离婚案件等各类诉讼时,一定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准确确定管辖的法院,这样才能让诉讼顺利地进行下去,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丈夫)居住在A地超过一年,小李(妻子)欲起诉离婚,小李住所地为B地。小李在B地起诉,但小朱认为小李经常居住地不在B地,不应由B地法院管辖,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但小朱离开住所地超一年,小李起诉离婚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2、若小李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则需由其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需先确定小李的经常居住地,才能确定管辖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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