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对方拒收传票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诉讼当中,如果对方拒收传票,我们可以运用留置送达这样的方式来处理。
要是对方没有正当理由却拒不到庭,那么法院就能够依据缺席判决来进行相关事宜。 不过要特别留意,通常情况下公告送达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这个过程所耗费的时间是比较长的。 具体来讲,当法院工作人员遇到对方拒绝接收传票的情况时,会邀请相关的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来到现场,向他们详细说明具体的情况。 然后在送达回证上清楚地记录下拒收的事由以及日期,由送达人以及见证人进行签名或者盖章,把传票留在对方的住处。 另外,也可以把传票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同时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把送达的整个过程记录下来,这样就可以视为已经完成了送达。 在整个诉讼的过程当中,我们一定要及时与法院进行沟通交流,要确保整个程序都能够合法合规地进行,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地保障我们自身的合法权益。 我们不能因为对方拒收传票等情况而疏忽了程序的合法性,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以确保诉讼能够顺利进行下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