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起诉离婚怎样界定感情破裂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范畴中,界定感情破裂并非简单之事。
通常来讲,当出现以下状况时,便可视作感情破裂。 其一,有重婚行为,也就是一方在已有配偶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 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其二,实施家庭暴力,像对家庭成员进行殴打、捆绑等暴力行为,或者对家庭成员进行虐待,如经常性的辱骂、冻饿等,甚至遗弃家庭成员,不管不顾。 其三,存在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多次因这些恶习给家庭带来严重伤害。 其四,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这里的分居需有明确的证据,比如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等。 还有其他一些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比如一方被宣告失踪。 而女方若起诉离婚并声称感情破裂,就必须向法院提供相应的证据,法院会结合具体情况进行细致的判断。 不过,每个案件的情况都各不相同,不能笼统地一概而论,必须依据实际的证据以及法律规定来确定是否达到了感情破裂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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