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政局离婚怎样不需要冷静期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中国的离婚流程中,协议离婚有着特定的规定。
通常情况下,这一过程需要经历30天的冷静期。 2.当夫妻双方都自愿离婚时,首先要做的是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并且要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离婚登记。 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那一天起,在接下来的30天时间里,如果其中任何一方改变了主意,不愿意离婚了,那么他就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而当这30天的期限满了之后,夫妻双方就应当再次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发给离婚证。 如果在30日期限内未进行申请,那么就会被视为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4.目前来看,在我国并没有无需经历冷静期就可以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的情形。 这一规定旨在让夫妻双方在离婚决策上更加慎重,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做出后悔的决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协议离婚,他们签订了书面离婚协议并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30天冷静期内,小朱反悔不想离婚,想要撤回申请,但小李不同意,认为已经签订协议就应继续离婚流程,双方产生争议。30天期满后,小朱未再和小李去申请离婚证。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可撤回申请,小朱有此权利。 2、30天期满后双方未再次申请,按规定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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