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内可以提前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冷静期乃是为了避免因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所构建的一项制度。
在这一期间,通常是不能提前结束的。 当离婚冷静期的期限圆满届满后的三十天内,夫妻双方务必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 倘若未进行申请,那就等同于撤回了离婚登记的申请。 然而,倘若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并且拟定出全新的离婚协议,那么他们便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婚姻关系予以解除。 法院将会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展开审理以及作出判决。 这里需要着重强调的是,关于具体的法律程序以及规定,在不同的地区可能会存在差异。 倘若人们有着相关的法律方面的需求,建议最好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能够获取到最为准确的法律建议,从而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妥善的维护。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进入离婚冷静期。但小朱在冷静期未届满时就想提前结束冷静期办理离婚,遭到拒绝。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内,他们未亲自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按规定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后来他们达成一致意见拟定新离婚协议,欲起诉离婚。 案情分析: 1、离婚冷静期未届满不能提前结束,小朱的要求不符合规定。 2、冷静期届满三十天内未申请离婚证则视为撤回申请,小朱和小李的行为符合此规定。 3、他们达成一致并拟定新协议起诉离婚,法院会依实际情况审理判决,不同地区规定存在差异,必要时需咨询律师保障权益。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