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人怎么在厦门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外地人在厦门办理离婚主要有两种途径。
要是双方选择协议离婚,那就得一块儿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登记。 要是一方打算起诉离婚,那就可以向被告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这里要注意,当被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样的时候,就由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来管辖。 那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从离开住所地开始,到起诉的时候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不过可别把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算进去。 另外,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了,那原告就可以向原告自己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在起诉的时候,一定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像结婚证、身份证、子女出生证明之类的,这些都是用来证明婚姻关系以及相关事实的。 这样一来,外地人在厦门办理离婚就清楚多,也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外地人,在厦门生活。小朱想离婚,小李不同意协议离婚,小朱打算起诉离婚。但小朱不清楚该向哪里的法院起诉,小胡告诉小朱如果小李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同应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且需提供结婚证等证据,而若小李下落不明则可向自己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起诉离婚,首先要确定小李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情况。如果两者不同,按规定由小李的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2、小朱起诉时必须提供如结婚证、身份证、子女出生证明等相关证据,以证明婚姻关系等事实,这样才能符合起诉离婚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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