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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必须要到登记的地方才可以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并非绝对如此。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通常来讲,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是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
要是被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样,那就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倘若夫妻中的一方离开住所地已经超过一年时间,而另一方要起诉离婚,这种情况下,就可以由原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来管辖。
要是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了一年,其中一方起诉离婚,那就由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要是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那就由原告起诉时被告所在的居住地人民法院来管辖。
所以,办理离婚手续不一定非得去当初登记的地方,完全可以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去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这样能更方便地处理离婚相关的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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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2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