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必须在登记地办理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离婚并非一定得在登记地进行办理哦。
通常来讲,协议离婚的话,得在双方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手续。 倘若双方都离开了户口所在地,并且在外地居住已经满了一年,那么就可以向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而诉讼离婚呢,既可以向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也可以向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 要是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样,那就由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来管辖。 所以呀,并不是绝对要在登记地办理离婚这件事呢,得根据具体的情况来选择合适的办理地点。 要是大家对具体的操作不太清楚,完全可以去咨询当地专业的律师,这样就能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啦,以便更好地处理离婚相关的事宜。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结婚后,因工作原因都离开了户口所在地且在外地居住满一年。他们决定离婚,不清楚该在何处办理。咨询得知,协议离婚需在双方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诉讼离婚可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若两者不同则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丽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协议离婚在户口所在地办理,或诉讼离婚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 2、由于他们都在外地居住满一年,若选择诉讼离婚,需明确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的情况,以便确定由哪地法院管辖。咨询当地律师能获得更准确法律建议,更好处理离婚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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