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省能办理离婚手续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内地的居民要是自愿离婚,那男女双方就得一块儿去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登记这件事儿。
不过,如果夫妻当中有一方离开住所地已经超过一年了,这时候另一方要是起诉离婚,这种案子就可以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要是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了,那其中一方起诉离婚的话,就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要是没有经常居住地,那就由原告起诉时被告所在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所以,外省的情况可不一定就能直接去办理离婚手续,得根据具体的情况去确定到底由哪个管辖法院来管。 要是双方选择协议离婚,一般来说是应该在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去办理的。 就好比说,男方的户口在A地,女方的户口在B地,他们要是想协议离婚,那就得去A地或者B地其中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这样能让离婚这件事办理得更规范、更合理,也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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