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自愿离婚要怎么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双方都愿意离婚时,就需要去办理离婚登记。
具体来说,首先得一起前往一方长期居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 在申请的时候,要带上自己的户口簿,这能证明你的户籍信息; 还有身份证,这是身份证明; 以及结婚证,它能证明你们曾经的婚姻关系。 同时,还要带上双方签订好的离婚协议书,这份协议书得明确写出你们双方都自愿离婚的意愿,并且对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配以及债务处理等各个方面的事项都协商得一致。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后的三十天内,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想离婚了,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这个离婚登记申请。 等这个期限满了之后的三十天内,双方就得亲自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领取离婚证。 要是没去申请,那就相当于自动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只有当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清楚双方确实是真心自愿离婚,并且已经把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这些事项都协商得妥妥当当的了,才会给办理登记,然后发放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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