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对方拒收传票怎么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面临起诉离婚而对方拒收传票的情况时,我们还有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途径可供选择。
留置送达,就是把传票留在对方的住所,并且得有相关人员在场见证,不过这可是有法定条件限制的。 而公告送达,就是在法院的公告栏、对方的住所地,或者是在报纸等一些媒体上刊登公告,这个公告期是60天。 等公告期满了,就相当于传票已经送达。 在整个这个过程当中,法院会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决定后续诉讼程序该怎么进行,比如说进行缺席审判之类的。 这里得注意,公告送达所产生的费用,是由原告先垫付的,不过最后这笔费用是由败诉方来承担的。 碰到这样的情况,我们一定要及时跟法院去沟通交流,这样才能确保整个诉讼程序是合法合规的,不会出现什么差错。 可不能因为对方拒收传票就慌了神,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一步一步来,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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