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去哪方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来说,起诉离婚这件事儿,是在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去办理的。
要是被告住所地跟经常居住地不一样,那就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要是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已经宣告失踪,那就是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要是原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也不一样,那就由原告的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 不过,还有一些特殊的情况,像军人离婚之类的,就有专门的管辖规定。 起诉离婚的时候,得准备好起诉状,还有相关的证据之类的材料,然后把这些东西递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法院会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查,然后决定要不要受理。 受理之后,就会安排开庭审理,在庭审的时候,双方会进行辩论,还有举证质证之类的操作,最后,法院会根据实际的情况和法律来作出判决。 整个过程虽然有点复杂,但是只要按照规定来弄,还是可以顺利解决离婚问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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