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办理离婚程序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果夫妻双方想要办理离婚登记的,需要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双方的结婚证; 3、两人达成一致并且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必须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字办理。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第一款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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